6.12 我很困惑。我就是不能理解這些空指針一類的東西。

有兩條簡單規則你必須遵循:
  1. 當你在源碼中需要空指針常數時, 用 ``0" 或 ``NULL"。
  2. 如果在函數調用中 ``0" 或 ``NULL" 用作參數, 把它轉換成被調函數需要 的指針類型

討論的其它內容是關於別人的誤解, 關於空指針的內部表達 (這你無需瞭解), 和關於函數原型的複雜性的。(考慮到這些複雜性, 我們發現規則 2 有些保守; 但它沒什麼害處。)理解問題 5.1、 5.2 和 5.4, 考慮問題 5.3、 5.7、 5.10 和 5.11  你就就會變得清晰。

翻譯朱群英、孫雲, LaTeX2HTML 編譯 朱群英 (2005-06-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