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慮使用指向數組某個元素的指針, 而不是數組的指針。類型 T 的數組蛻變成 類型 T 的指針(參見問題 6.3), 這很方便; 在結果的指針上使用下標 或增量就可以訪問數組中單獨的成員。而真正的數組指針, 在使用下標或增量時, 會跳過整個數組, 通常只在操作數組的數組時有用 --- 如果還有一點用的話。 參見問題 6.15。
如果你真的需要聲明指向整個數組的指針, 使用類似 ``int (*ap)[N];" 這樣的 聲明。其中 N 是數組的大小 (參見問題 1.7)。如果數組的大小未知, 原則上可以省略 N, 但是這樣生成的類型, ``指向大小未知的數組的指針", 毫無用處。
參見問題 6.9。
參考資料: [ISO, Sec. 6.2.2.1]。
翻譯朱群英、孫雲, LaTeX2HTML 編譯 朱群英 (2005-06-23)